民防办和人防办在职责、机构性质、管理范围等方面存在差异。
1. 职责差异:民防办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指导人民防空工作,负责人民防空通信和警报的建设与管理,实施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人民防空经费的管理和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等。而人防办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全国人民防空工作,包括制定人民防空法规和政策,组织和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等。
2. 机构性质差异:民防办通常为政府或政府部门下属的机构,而人防办通常为军队或军事部门下属的机构。
3. 管理范围差异:民防办主要负责城市人民防空工作,而人防办则负责全国人民防空工作。总的来说,民防办和人防办在职责、机构性质和管理范围等方面存在差异,需要加以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