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处罚与终止调查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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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与终止调查的区别,在线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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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3 10:45:56

不予处罚。

根据《治安处罚法》规定,A.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B.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C.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D.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没有违法事实的;(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公安机关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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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3 10:45:56

不予处罚指的是不采取处罚措施的行为,也就是说不对其采取惩治的措施。不予处罚一般来讲,对于当事人来说可以避免了此次的处罚,而且也不会有什么影响。终止调查指的是停止调查的行为,也就是说使调查行动停止的行为。终止调查说明了已经有了明显的结果。

其他答案

2024-01-13 10:45:56

终止调查_因涉嫌违法的自然人死亡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终止,并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等原因,致使案件调查无法继续进行的。

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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