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迁移迁入地的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1、一般来说个人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身份证明,去原籍的派出所办理一下就行了,但是户口迁移的情况多多,就看属于哪一种了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2、所需材料申请人书面申请,结婚证、居民身份证,迁入人户籍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3、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