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收费标准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国际部学费收费标准核定为每人每学年15000元。
二、对按计划招收的高中生、高中择校生仍按照原收费政策执行,不得以任何方式提高收费标准。
三、收费单位收费前,应持《收费许可证》到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学费收费标准变更手续,并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专用票据。
四、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国际部学费按年度收取,不得跨年度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以其他名目乱收费,自觉接受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以上收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属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通过批准的预算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