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2.2017年5月(含)“人才新政30条”政策出台后,申请家庭(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下同)在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
3.至购房之日3年内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
1.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
2.企业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具有组织部门下达的任命文件,上述职工所在单位均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2019年9月(含)“双创19条”政策出台后,申请家庭在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且距毕业之日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