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的一种包税制度。宋初对酒﹑醋﹑陂塘﹑墟市﹑渡口等的税收,由官府核计应征数额,招商承包。包商(买扑人)缴保证金于官,取得征税之权。后由承包商自行申报税额,以出价最高者取得包税权。元时的包税范围更加扩大。
买扑,读音是mǎi pū,是一个汉语词汇,解释是宋、元时期的一种包税制度。
买扑(買撲)的词语解释
宋元的一种包税制度。宋初对酒﹑醋﹑陂塘﹑墟市﹑渡口等的税收,由官府核计应征数额,招商承包。包商(买扑人)缴保证金于官,取得征税之权。后由承包商自行申报税额,以出价最高者取得包税权。元时的包税范围更加扩大。
买扑,读音是mǎi pū,是一个汉语词汇,解释是宋、元时期的一种包税制度。
宋元的一种包税制度。宋初对酒﹑醋﹑陂塘﹑墟市﹑渡口等的税收,由官府核计应征数额,招商承包。包商(买扑人)缴保证金于官,取得征税之权。后由承包商自行申报税额,以出价最高者取得包税权。元时的包税范围更加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