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工作补贴,顾名思义,主要是针对在乡镇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而发放的单列性补贴,是一种专项转移支付性的补贴。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其实是范围仅限于乡镇,也包含上级政府相关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工作满半年以上),也就是工作地点在乡镇的人员,前提条件是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包含街道办工作人员、挂职人员、大学生村官等。
二、乡镇工作补贴发放的标准和依据人社部发〔2015〕7号文件中,提出:“乡镇工作补贴的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补贴标准可根据乡镇情况和在乡镇工作时间等因素适当区别,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由此可见,乡镇工作补贴的标准最低是200元/月,虽然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区别,但目前在很多已经实施的地方是同一标准。同时,与事业单位其他规范性津补贴一样,国家没有做统一的规定,根据各省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发放标准。在有些地区,乡镇工作补贴平均每月为500元左右。乡镇工作补贴,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各省主要依据艰苦类别来制定相关的标准。在大部分地方是分为三类,一类是最艰苦的乡镇,三类是艰苦程度最弱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