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点审核内容。
一般来说,公文在拟制过程中要经过慎重研究才能形成决策,不会出现内容重大失误,但也不排除个别观点失妥、某些环节疏漏的情况发生,通过审核予以弥补。二是重点审核规则。如是否需要发文,发文形式是否得当;主送、抄送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是否需要协商、会签;文种使用是否正确等。通过审核可以对文稿中不符合行文规则的部分加以纠正。三是重点审核表述。如结构是否清晰、严谨;篇幅是否精炼;语句是否通畅、用词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办法》对草拟公文的具体规定;标点符号是否规范等。四是要重点审核格式。特别是对新格式的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