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如下 一是明确设置标准。
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从内设机构的设置原则、设置标准、审批程序和有关要求四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后,全市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根据单位编制限额适当设置内设机构并核定股级领导职数,科级以下事业单位原则上不设置内设机构。 二是科学开展调研。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充分与各单位沟通交流,并到单位开展实地调研。通过调研,了解掌握各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设置现状,查找存在的共性问题,探索规范内设机构设置的合理办法,初步拟定各部门单位内设机构规范方案,切实做到科学合理、精简高效。三是做好结合文章。为保证业务上下衔接,该市编办先后结合权力事项清单、岗位职责信息公示等工作,要求各单位在设置内设机构时,围绕单位职能和人员职责做好结合文章,在不过细划分工作职责的前提下,保证不遗漏工作职责,以便于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