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收。
收到公文后,收件人对收到的公文进行清点核对无误后,应在对方的签收单上签名注时以示收到。
二、登记。收件人签收后,要将收文日期、文件字号、文件标题、密级、紧急程度、份数逐一进行登记。
三、拟办。经办人在认真研读、掌握来文主要内容和要求的基础上填写巜文件批办单》,送分管主任签署拟办意见后,逐级呈送领导批示。
四、传阅。按照工作需要及拟办意见,及时将公文星送传阅对象阅知或批示;承办人要随时掌握公文传阅去向和进度,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传阅中次序和节奏,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
五、承办。按照领导批示意见,经办人应于领导批示当日或次日将有关事项逐一予以落实,急件随到随办。
六、注结。文件办理完毕后应予以注明办结日期和办理结果。
七、保密。办理涉密文件时,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