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字旁的“当”并不是“被删去”,而是任何字典原本就没有这个字。
这个字只出现在一段时间的出版物中,如教材、文学作品(包括电影字幕)。查当时的字典,查不到“口+当”这个字。“口+当”是一个民间俗字,出现在晚清、民国时期,沿用到建国后文字改革为止。口字旁的当,《康熙字典》写作没有带“口”的而表音部分“尚+田”,根据草书简化为“当”很早就被人们依据草书笔画简化为“当”了。人们又按照这种简化,创造了“口+当”。这种写法曾经于1935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在《第一批简体字表》中推行,这个字表一共收录了324个民间流传最广的俗字、古字和草书字,其中就包括这个字:但因为有争议,第二年2月,《第一批简体字表》被收回。这也是这个字唯一依据,不过,一直没有官方的正式确认,同时又一直在民间流行。从民国政府到新中国建国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国家尚未建立统一的标准字库,各地印刷厂各行其是,就连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的印刷品仍旧使用这个俗字(本人上世纪五十年代末上学,教材也是这个有口的字),直到国家文字改革为止,这些未被认可的俗字才彻底停用。那么,它曾作“当”的简化字,后停用,见《第一批简体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