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暂缓就业证明的具体流程如下:
1. 到原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直接向公司负责人提出申请,表示需要一份暂缓就业的证明。
2. 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没有就业的原因、证明失业的时间、证明自己还在寻找工作的证据等。
3. 用人单位收到申请后,审核相关材料,如果通过审核,颁发暂缓就业证明,并在上面注明目前所在地、联系方式等信息。
4. 暂缓就业证明通常需要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工作证明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等,以保证证明的真实性、可信性以及有效性。总之,开具暂缓就业证明需要遵循相关程序,并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以获得用人单位的批准和签署。获得暂缓就业证明后,失业人员可以凭此去当地就业管理部门申请失业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