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其相关材料向区行政审批局窗口提出申请并按办理事项填写《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由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对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
第三步: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护士执业证书》。
四、申报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由拟注册医疗机构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医疗机构端打印);2申请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3近期二寸免冠白底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