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在担任主管护师职务期限内,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均为合格。
二、 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相应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1、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主管护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7 年。
2、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主管护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5 年。
3、 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认定主管护师资格后, 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4 年。
4、 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认定主管护师资格后, 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2 年。护师考试科目有: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社区护理学为申报副主任护师的考试的六个亚专业。在考试中,六个专业的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考核内容相同,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按能力根据报考亚专业的不同,所考核的内容不同,具体以官方专业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