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事任命条件

140次

问题描述:

乡镇人事任命条件,在线求解答

推荐答案

2023-12-24 14:47:47

1.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2.提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三年以上,一般应当具有四年以上工龄。

3.提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乡科级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一般应有两年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验。

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