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由高到低分数排位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若招录单位还有可用编制,可按规定予以同时录用。
若招录单位没有可用编制或招录单位不同意同时录用的,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
1. 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
2. 若笔试成绩又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列;
3. 若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有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出现同分情形且无法增加录用计划的,应优先考虑专业测试成绩,再按上述原则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