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10月-11年10月的租金,应于10年10月到11年10月期间分12个月按月预提,预提时,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租赁费 566.67 贷:预提费用 566.67(6800/12)-----此分录每月一笔 (2)支付10年10月-11年10月的租金6800 时, 借:预提费用 6800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6800 (3)支付11年10月-12年10月的租金4000元时----我感觉你可能打错了(支付10年10月-12年10月的租金4000元)
借:预付账款--xx租金 4000(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但你若想继续用,还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