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在佛山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佛山居住登记办理指南】,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佛山市居住证。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佛山市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佛山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佛山市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佛山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在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连续就读是指在佛山市的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符合以下条件的,不用居住登记满半年即可领证情况一:缴纳社保满半年。情况二:居住在自有(直属亲属)产权房屋。办理材料:
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居住登记回执(原件1份)。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下同)(原件、复印件1份)。
4、《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或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免照相办理。
5、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如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时相同,则无需重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