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专干工作职责如下:
一、宣传有关帮扶救助的政策法规,提供有关帮扶救助工作的政策咨询服务;
三、坚持公开透明平等、民主的原则,做到保障对象、保障资金和保障标准三公开,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四、认真落实低保对象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暖气费、大病救助等方面的社会救助;
六、开展对辖区内优扶对象、老年人、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户等的帮扶救助服务工作;
七、建立低保、困难、医疗救助家庭、城镇三无对象、优抚对象、老年人、残疾人等的档案资料和各类帮扶救助工作台帐;
八、定期组织辖区党团员、文明家庭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社区有至少占社区总人口2%以上的志愿者队伍,为孤、老、残等弱势群体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