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编,称为在编不在岗人员,退休后下编。
事业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人员合同期满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实行聘用制,劳动合同期满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制。其中,离岗待退人员仍然占编制。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后,离岗待退人员在2005年12月31日前仍占用编制,此后再逐步解决。办理离岗待退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12月31日以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实行离岗待退,但不得提前办理。事业单位在实行聘用制时,符合离岗待退政策规定条件的人员不愿参加竞争上岗的,经单位批准后可直接办理离岗待退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