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了最新的《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国家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整个意见稿从仓库设计到人员管理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但最吸引每日粮油关注的则是对粮食在保管中的损耗标准的明确。具体规定如下:中央储备的保管自然损耗定额为:储存半年以内的,不超过0.1%;储存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不超过0.15%;储存一年以上的,累计不超过0.2%(不得按年叠加)。粮油储存年限通常以新粮收获起算,当季生产新粮入库后第二年即视为储存两年。油料:储存半年以内的,不超过0.15%;储存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不超过0.2%;储存一年以上的,不超过0.23%。油脂:储存半年以内的,不超过0.08%;储存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不超过0.1%;储存一年以上的,不超过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