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补选的流程一般如下:通知选民: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应当在选举前通知选民,告知补选的时间、地点、候选人名单等信息。
提名候选人:符合条件的选民可以提名候选人,提名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提名人应当签署提名书并提供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审核候选人资格: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公示候选人名单:经审核合格的候选人名单应当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公示一定时间,接受群众监督。投票选举:在补选当天,选民按照规定到指定地点投票,选出新的村两委成员。认定当选人:投票结束后,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对投票结果进行统计和认定,确定当选人员。宣布结果:当选人员确定后,应当在现场公布,并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公示一定时间。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实施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