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发〔1996〕199号文件的规定,雇主为雇员定额负担部分税款的,应将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3-18?计算某上市公司代其雇员李某(中国居民个人)定额负担个人所得税150元/月。
2018年8月,支付给李某的工资为8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要求:计算李某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解析】由于李某的工资收入应缴纳的部分税款由单位负担,根据税法规定,应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再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8000+150-3500=4650(元)应纳税额=4650×20%-555=375(元)李某本人还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为:375-150=2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