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一建)考试的成绩复查仅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文件规定,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只有在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下的考生才可以申请查分。如果您对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主观题分数有异议,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需要注意的是,逾期不予受理。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考后成绩复查的成功率并不高。这与成绩复核的范围和程序有关。因此,如果您对成绩有疑问,最好是在考试过程中尽量确保答题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