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流程1、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转出:中心审核相关材料后,给参保人员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申请,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发至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区划代码为320540)。
4、中心在收到《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或通过网上平台传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划出基金(江苏省内一般账户养老基金不转),终止其园区的养老和医疗关系,将信息做好备份。
5、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相应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接续好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医疗个人账户,记载转移信息,并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员所在的转入地用人单位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