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从2021年08月9日至2021年9月18日进行全县事业(机关工勤)单位工资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进行,适时安排各单位按时间先后顺序前来办理,各单位工资具办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工资福利股办理有关业务。
1、晋升薪级:2020年年度考核文件(副科级单位负责人因考核没下发的,如果没受处分的,单位出具证明加盖公章证明其考核合格,待考核文件下发后,再进行复核);3单位有岗位变动的需携带岗位设置文件、岗位设置个人审批表办理工资兑现业务;4见习期满的携带个人工作小结和单位鉴定进行转正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