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的发展是由低水平向高水平连续地发展,呈现出一定的顺序性。
如身体的发展是由头部到下肢和由中心向边缘进行,人的动作发展也是先由较大、较粗的动作向较小、较精细的动作的顺序进行;心理的发展也是这样,诸如记忆的发展总是由机械识记到意义识记,思维的发展是由形象思维到抽象逻辑思维,情感的发展则由喜、怒、衰、乐等一般情绪到道德感、理智感、美感等高级情感。人的身心发展又具有阶段性,现代心理学将人的发展的顺序与阶段概况为六个时期:婴儿期(0-3岁),幼儿期(3岁-6岁),儿童期(6岁-11、12岁),少年期(11、12岁-14、15岁),青年初期(14、15岁-17、18岁),成年期(18岁以后),其中成年期可分为青、壮年期和老年期。这前后相邻的阶段是有规律地联系着,每一发展阶段都是前一阶段的继续,又是后一阶段的准备。每一发展阶段都经历着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其首先表现为量的变化,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就由量变到质变,从而进到一个新的阶段;每一阶段中形成的一般的、典型的、本质的心理发展特征,就是身心发展的年龄特征。人的发展的顺序性,要求教育应循序渐进地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人的发展的阶段性,要求对不同年龄阶段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上应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