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等事项的通知》(粤府函〔2021〕294号),对过去复杂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进行彻底调整(新老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公式与解读详见附件);
2021年1月退休的人员执行新政策,并对2020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且健在的人员,全部按照新办法重新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标准,同时按历年广东省养老金调整政策计算增长额,并同步冲抵缴费年限津贴。
新老办法差额,广东省计划用5年时间逐年过渡到全额发放;
2021年发放差额部分的30%;
2022年发放50%;
2023年发放70%;
2024年发放90%;2025年及以后差额部分全额发放。广东省过渡性养老金调整今年补发的钱分三批进行发放。11月18日补发的是第一批,范围是2020年底前退休有过渡性养老金的人员,且按新办法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标准超过老办法计算的标准,补发的是2021年1-11月份过渡性养老金新老政策的差额及历年养老金调整的差额(以下简称新老差额)30%部分。第二批补发安排在11月底,范围是2021年退休的人员,补发的是退休领取养老金之月至2021年11月的新老差额30%部分。一些特殊群体和外省转入广东省的人员安排在第三批,年底前补发到位,补发的是2021年全年的新老差额30%部分。凡是这次在年底前领取到补发款的退休人员,从2021年12月份开始,其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标准会执行老标准加上新老差额的30%。也就是说,12月份领取的养老金会比补发之前的养老金标准高些的。而从2022年1月开始领取的养老金标准会执行老标准加上新老差额的50%;
2023年1月年领取的养老金标准会执行老标准加上新老差额的70%;
2024年1月开始领取的养老金标准会执行老标准加上新老差额的90%;2025年1月开始领取的养老金标准会执行老标准加上新老差额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