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琴而治,典故名,成语,典出《吕氏春秋·察贤》,孔子学生宓子贱“鸣琴而治”单父县(在今山东单县南),后用“鸣琴而治”指以礼乐教化人民,达到“政简刑清”的统治效果,或指咏官吏善于管理。旧时常用做称颂地方官的谀词。
解释:指以礼乐教化人民,达到“政简刑清”的统治效果。旧时常用做称颂地方官的谀词。
出处《吕氏春秋·察贤》:“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
鸣琴而治(鳴琴而治)的成语解释
鸣琴而治,典故名,成语,典出《吕氏春秋·察贤》,孔子学生宓子贱“鸣琴而治”单父县(在今山东单县南),后用“鸣琴而治”指以礼乐教化人民,达到“政简刑清”的统治效果,或指咏官吏善于管理。旧时常用做称颂地方官的谀词。
解释:指以礼乐教化人民,达到“政简刑清”的统治效果。旧时常用做称颂地方官的谀词。
出处《吕氏春秋·察贤》:“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
解释:指以礼乐教化人民,达到“政简刑清”的统治效果。旧时常用做称颂地方官的谀词。
出处《吕氏春秋·察贤》:“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