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四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试行)》(四教通字〔2015〕152号)的规定,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没有四平户口可以申请报名南河小学。
二、相关依据四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试行)》(四教通字〔2015〕152号):随迁子女申请在流入地就读,应提交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材料,原则上应包括:身份证明、在流出地户籍证明、在流出地学籍证明、在流入地居住证明、在流入地住房证明、家长务工单位证明或家长营业执照、家长务工合同、在流入地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在流入地就读申请等。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可结合本地实际对以上所列材料作合理增减,并对格式、内容、时限等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报市教育局备案。申报材料须能证明进城务工人员与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关系,须符合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并在合法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