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水利厅是一个省级水利管理机构,下设多个部门,主要包括:
1. 办公室: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水利厅各项工作,包括文件管理、会议协调、信息管理等事务。
2. 监察局:负责监督和检查水利工作中的违法行为,维护水利行业的法律纪律和秩序。
3. 综合规划建设处:负责水利工程综合规划和建设管理,包括水利项目选址、设计、审批等工作。
4. 农田水利处:负责农田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以提高农田灌溉水利设施的建设和效益。
5. 水利工程管理处:负责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验收和运行管理,以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6. 水务处:负责管理和调度水资源,制定水资源管理政策和措施,开展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
7. 水文水资源处:负责水文、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监测与评估工作,提供水文水资源信息支撑。
8. 治河处:负责河道治理、防洪、抗旱和决水调度,以保护河流资源和防范洪涝灾害。
9. 信息化管理处:负责水利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动水利信息化发展。
10. 科学技术与国际合作处:负责水利科技创新和国际合作交流工作,推动水利科技进步和跨国合作。以上是云南水利厅常见的部门,具体组织结构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