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
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籍贯要写到县吗,在线求解答
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
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籍贯,是指祖居地或原籍。一般以某人的太祖父(或高祖父或曾祖父)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 或太祖母(或高祖母或曾祖母)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 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
籍贯一般填写“省+县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包括县、区、县级市三种,比如“江苏省东海县”,“广东省博罗县”。
2.如籍贯所在地是市区里面的,可以填写“省+市级行政区”,如广东省广州市。
不需要,户口本上写的是XX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