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名登记表》相关资格证书等。
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部分省份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公务员省考资格复审材料不同省份要求会有所差异,具体需以公告为准,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党总支部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都去学生处盖章,其他材料都去学院就业指导处盖章。本(专)科、研究生等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填写学习成绩表,盖教务处章。
2.在职人员本(专)科、研究生等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签章,证明中须注明考生政治面貌,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工作证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不一致的,还须提供离职证明。证明个人详细履历(按年份填写工作单位、职务、证明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个人档案存放地点、起止时间的说明。
3.留学回国人员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中国留学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待业人员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须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5.项目人员(1)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3)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