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统治者为调整家庭内部关系,确保父权、夫权统治,以便维护封建秩序而建立的一整套制度。
这套制度在整个中国封建法律系统中占有突出地位,从而构成了中国型封建法制所独具的一大特色。在中国,以父权、夫权为中心的封建家庭制度有着古老的历史渊源。其孕育、形成过程,可分为3个阶段:
①习惯规范阶段。早在原始社会处于解体状态的父系家长制时期,家庭由父权支配、血统按父系计算、女嫁男家、妻从夫居等原则已经确立起来。只因当时尚无法律,这些原则仅仅属于习惯规范。
②不成文法阶段。随着奴隶制国家的建立,父权、夫权得到法律认可,日益趋于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