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积分实行网上集中申报、部门并联审核、分值现场确认、积分排名公示。
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一网通办”,具备入学基本条件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注册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网上申报成功后,相关信息会链接大数据平台进行核验校对,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相关证件证明资料审验并赋分,积分结果现场签字确认。所上传或提供的证件证明资料要真实有效且为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积分指标及需提交资料如下:(一)务工情况。提供合法劳动合同、就业创业证或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居所情况。自有房产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租房居住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证、租赁期12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原件。
(三)居住证情况。提供与实际居住地相符的居住证原件。
(四)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五)文化程度。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可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六)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七)纳税情况。提供缴税凭证原件。
(八)慈善捐赠。提供捐赠证明原件。 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能对入学积分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材料合法有效的,按照《济宁高新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分值表》确定相应分数,并将审核意见和分值录入积分管理系统,最终积分当场告知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并签字确认。入学积分受理结束后,将以街道为学区,对各学区参与入学积分的申请人的分值及排序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确定申请人最终分值和排序,并作为划定当年各学区公办学校随迁子女入学积分资格线依据。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一经审查发现,直接取消积分或入学资格。 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当年招生计划统计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位数,完成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工作后,结合本区实际,核定可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及其学位数,同时划定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线,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义务教育居住地就近入学的要求,参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选报学校。各学区进入积分入学资格线的随迁子女可根据实际居所位置、积分排序位次和学区内学校空余学位在网上选报就读学校(根据各学区内有空余学位学校数量填报最多不超过3个志愿),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空余学位数和志愿填报情况,对选报就读的随迁子女按居住地就近、积分优先、参照志愿、统筹调配的原则进行录取;填报志愿学校均未录取的随迁子女,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入学,不同意调剂的,视为自愿放弃在高新区学校入学资格。在录取时,如遇积分相同,采取电脑派位确定。随迁子女被录取后,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入学子女并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确认单、身份证、户籍证明(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录取学校现场核对,复核无误后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在高新区积分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