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十不吊”原则: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时不吊。
超载钢丝绳或者机械部件承受不了,导致安全隐患。
2.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确,万一操作失误,后果很严重。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起吊后滑落砸到小朋友就不好了,没砸到小朋友砸到那些花花草草也是不好的呀。 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有人或者浮置物的话,万一超作过猛,甩飞了。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操作过程中突然坏了,导致安全隐患。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埋在里面拉不起来硬拉,钢丝绳断了会反弹,甚至翻车。
7.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轻微的就是钢丝绳乱槽,导绳器脱位或者损坏,严重的就是钢丝绳断裂,造成事故发生。
8、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信号都看不清还能吊么?9.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棱角钢丝绳易滑掉。 10.钢(铁)水包装得太满时不吊。太满稍微抖一下就溢出了,坠下来有安全事故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