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给莫有不是词语,无释义。
一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读作yī。此字最早见于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其本义为最小原始单位,最小的正整数,后引申为相同的,无二至的、整体的、全部的、整个的、所有的等。给:gěi,jǐ ㄐㄧˇ,gěi ㄍㄟˇ。偏旁“糸”简化为“纟”。依据古人书法省笔简化。《说文解字》:“相足也。从糸、合声。”。束丝之形是糸之范式。三口相同是合之范式。糸、合两范式叠加。彼不足此足之以相合是给之范式。莫(拼音:mò,mù)为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太阳落在草木之中,是“暮”的本字,本义即指太阳落山的时候。引申之则可指晚、一年将尽、时间将尽等,读mù。“莫”又被借用于否定性不定代词用,表示没有哪样东西、没有谁,又借作否定副词用,表示不、不要之义;也表示揣测或反问,读mò。有,汉语一级字,读作yǒu、yòu,最早见于甲骨文,其本义是持有,与“无”相对,后引申指占有、存在、保存、丰收、富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