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药品零差价政策于2016年8月1日开始实行。
根据该政策,青岛市医保参保人员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药品时,药店不得以高于进货价的价格销售,实现了药品的零差价销售。这一政策旨在降低医保参保人员的药品费用,提高药品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青岛药品零差价什么时候实行的希望能解答下
青岛药品零差价政策于2016年8月1日开始实行。
根据该政策,青岛市医保参保人员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药品时,药店不得以高于进货价的价格销售,实现了药品的零差价销售。这一政策旨在降低医保参保人员的药品费用,提高药品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青岛的药品零差价政策自7月1日零时起开始实施。作为医改的“重头戏”,该政策在青岛的32家城市公立医院中推行,旨在取消药品加成,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
这项政策旨在改善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促进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