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电峰谷时段如下: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1.夏季(6、7、8月)河北电网:低谷0—8时;平段8—11时、18—21时、22—24时;高峰12—16时、17—18时;尖峰11—12时、16—17时、21—22时。
冀北电网:低谷:0—7时、23—24时;平段:7—10时、12—14时、18—19时、21—23时;高峰:
1、1—12时、14—17时、19—20时;尖峰:
1、0—11时、17—18时、20—21时。
2.冬季(河北电网:每年12月及次年1—2月份;冀北电网:每年11—12月及次年1月份)河北电网:低谷:0—7时、23—24时;平段:7—9时、12—17时、22—23时;高峰:9—12时、19—22时;尖峰:
1、7—19时。冀北电网:低谷:0—7时、23—24时;平段:7—8时、9—10时、11—14时、20—23时;高峰:8—9时、10—11时、14—17时、19—20时;尖峰:
1、7—19时。
3.其他季节(河北电网:每年3—5月及9—11月;冀北电网:每年2—5月及9—10月)河北电网:低谷0—8时;平段8—9时、12—15时、20—24时;高峰9—12时、15—20时。冀北电网:低谷:0—7时、23—24时;平段:7—9时、12—15时、18—19时、21—23时;高峰:9—12时、15—18时、19—21时。峰谷电价具体价格为: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下同)0.55元、谷段电价0.30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0元、谷段电价0.27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执行合表电价的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7元、谷段电价0.31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2元、谷段电价0.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