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定期定额征收方式适用的税种及税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
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
比方说.某件商品你的标价是1030,不含税销售=1030÷(1+3%)=1000元.应交增值税=1000×3%=30元
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税额依3%费率计算缴纳.
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但,对于个体户普遍采取附征的办法,附征率一般在1%-3%之间,普遍在2%左右.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税销售额×附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