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标准。
以岗位职责履行及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基本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特岗教师考核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师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