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燃油费:仅报销公务用车燃油购置费用。
报销时需提供相关票据及支付凭证。若使用加油卡为车辆加油,则加油卡中资金只能用于公务用车加油,不得挪作他用。公务用车燃油购置及具体使用情况由公务车管理部门进行记录,妥善保管,以便备查。
2.维修维护费:报销时除需提供相关票据及支付凭证外,还应提供维修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维修维护明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必须符合当年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
3.车辆保险费: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险种,如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等。报销时需提供相关票据及支付凭证。
4.车船税等杂项: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过桥过路费、停车费、车船税、年度检测费等。报销时除需提供相关票据及支付凭证外,车船税、年度检测费报销时要注明车牌照号,过路过桥费相关票据须能完整反映公务用车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