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防止丢失不是同时领取多个身份证的理由(随时按照身份证丢失补办),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关于旧证回收的原则,新办理一张身份证的同时,另一张在法律层面是失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即表明我国有关主管机关对公民进行居民身份证方面的管理,实行的是一人一证的管理。持有多证的情况会给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造成混乱。因此,公民在领取新证时,必须要交回原证。 即在同一时段内只能办理并持有一张身份证。如果丢失,只能办理身份是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