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参杀人(拼音:zēng shēn shā rén),出自《战国策·秦策二》。这则故事告诫人们:应该根据确切的事实材料,用分析的眼光看问题。而不要轻易地去相信一些流言。然而,即使是一些不确实的说法,如果说的人很多,也会动摇一个慈母对自己贤德的儿子的信任。由此可以看出,缺乏事实根据的流言是可怕的,需特别谨慎地对待。
解释:比喻流言可畏。
出处《战国策·秦策二》:“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
示例这冤怎申,硬叠成~。 清·孔尚任《桃花扇·辞院》
近义词流言可畏
语法主谓式;作宾语;含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