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管理条例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副科级以上干部归口县委组织部,属于县管干部,因此必须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
一要求公务员提拔任用有严格的任职年限要求,从科员提拔到副科,科员要满3年;二要单位酝酿提名推荐人选;三要县委组织部派出考核组到单位进行德、政、勤、绩、廉民主测评推荐座谈;四要经过考察形成考察报告;五要报组织部部委会研究,拿出初步名单上报五人小组(书记、县长、副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研究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上报县委常委会;五要县委常委会通过后,进行任职前公示;、六要公示无异议后,下发任职通知走马上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