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千万)7座: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和天津。
2.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百万-1千万)14座:武汉、东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昆明、郑州和大连。
3.I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3百万-5百万)22座:南宁、苏州、石家庄、厦门、宁波等城市;
住建部城市等级划分,麻烦给回复
1.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千万)7座: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和天津。
2.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百万-1千万)14座:武汉、东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昆明、郑州和大连。
3.I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3百万-5百万)22座:南宁、苏州、石家庄、厦门、宁波等城市;
城市级别划分标准:
一级城市:人口在500万以上或经济发达、消费水平较高省会城市或大城市。
二级城市:人口在300万以上或经济较发达、消费水平较高的大中城市或一般省会城市。
三级城市:人口在100万以上或经济较发达、消费水平较高的中小城市。
四级城市:除以上三级以外的其他城市。
按照城区常住人口统计口径进行划分为五类七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