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教师教龄津贴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起,对大同市教师的教龄津贴标准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细则如下:一、教师教龄津贴标准调整1. 教师教龄津贴将分为4个等级:A、B、C、D。
2. 每个等级对应的教师教龄津贴金额如下:- A级:教龄在1-10年的教师,每年享受教龄津贴5000元;- B级:教龄在11-20年的教师,每年享受教龄津贴8000元;- C级:教龄在21-30年的教师,每年享受教龄津贴12000元;- D级:教龄超过30年的教师,每年享受教龄津贴15000元。
3. 教师教龄津贴按年度计发,每年结算一次。
二、其他说明1. 教师教龄津贴的发放将按照山西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2. 按照教育厅要求,享受教龄津贴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职业素养。
3. 对于符合条件的教师,教龄津贴将在工资中核算发放。请各位教师做好相关准备,确保个人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耐心等待相关部门的通知。对于教育事业的贡献,大同市向全体教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相信在各位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教育事业将取得更大的发展和进步!特此通知。大同市教育局日期:2023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