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直接晋升,可以直接申报副高职称,进行评审。
目前,各地的统一政策是允许乡村中小学教师教龄满30年申请副高以上职称,且不受比例限制。
2018年1月中央发布《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并且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同时,要求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根据中央这一文件精神,全国各省市相继出台了本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制度进行了细化,允许边远山村的中小学教师满30年(部分地区15-20年)允许申请副高以上职称,享受“自然”晋升待遇,且不受岗位比例影响。像辽宁省就明确,乡村中小学教师任中级职称满10年,且仍在教学一线,任中级职称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评副高职称,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类似的包括山东、黑龙江、吉林、湖北等省也都做得很好。我们一起来看具体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