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清退编外人员将采取以下补偿方式:1. 经济补偿:对被清退的编外人员,常州市将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1)工作年限5年以下,每年工作补偿1个月工资;
5-10年,每年补偿1.5个月工资;10年以上,每年补偿2个月工资。
(2)高学历和高技能人员,工作年限超过5年的,可额外增加0.5-1个月工资的补偿。
(3)连续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额外增加半个月至1个月的补偿工资。
(4)个别工作成绩显著且离退休年龄较近的,可视情况适当提高补偿 standards。
2. 社会保障:对被清退人员,常州市将主要采取“转轨再就业”方式,帮助其实现再就业或转入相关的社会保障体系:(1)协助再就业: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其求职或改行。
(2)接入社保:将符合条件的编外人员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
(3)劳动关系转变:符合条件的可转换为劳务派遣或灵活就业关系,延续工作机会。
3. 关注事项:(1)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这将影响再就业机会的提供。
(2)常州市统筹用人制度改革,这涉及到编外人员清退范围与速度。
(3)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度,这关系到编外人员的后续生计与福祉。
(4)编外人员自身的职业素质与工作能力,这是实现顺利再就业的基础。综上,常州市将以充分的经济补偿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帮助被清退编外人员实现再就业或转入相应福利制度。但是,要获得理想 results,还需各方共同努力,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与政策。我将持续分析和更新常州市编外人员清退工作的相关动态与进展,如果您有任何相关问题,欢迎提出。我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