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针对代课教师的补助政策如下: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给予一定的生活困难补助。
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可以申请领取生活困难补助,补助金额根据服务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1到5年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每人每年补助500元;- 6到9年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每人每年补助700元。
2. 这一补助政策于2019年12月5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为5年。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补助政策仅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其他类型的教师可能有不同的补助政策,请具体咨询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以获得准确的信息。